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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
浏览量:3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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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
2019-02-21 / 2019-02-22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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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资新项目:对2018 年在佛山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 万美元的新项目。

       (二)外资增资项目:对2018 年在佛山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 万美元的增资项目。

       (三)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项目:1.在境内投资或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少于3 家(其中在广东省范围内不少于1 家),母公司在境外设立且2017年资产总额不低于3 亿美元。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四)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佛山再投资项目。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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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242号)和《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佛商务资函〔2018〕48号)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的申报指南(见附件3),请你们于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前报送具体项目支持情况,将项目清单和企业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保存在同一份PDF文件中)纸质版报送4份至我局,电子版报送1份至我局电子邮箱。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

  2.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

  3.申报指南

  佛山市商务局

  2019年2月18日

  (联系人:彭韦,联系电话:83035516,电子邮箱:wstz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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