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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浏览量: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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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
2019-01-08 / 2019-02-25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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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含保险公司垫付,下同)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企业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的除外。
       (2)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项目。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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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保险公司、企业: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字[2019]1号】要求,对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含保险公司垫付,下同)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并将纸本材料一式两份交到所属保险公司,请保险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前将企业纸本材料一式两份、《省级保险公司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专项资金收款账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区经科局外贸科。

  联系人:区经科局外贸科,汤小姐,0757-86293676;中国信保佛山营业部 林元徽,020-37198063;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 赵俣川18926103809;太平洋财险佛山分公司 梁静文,0757-66622908。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1月8日

原文链接:

/news/info/17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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