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
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字〔2018〕31号)转发给你们,我区拟开展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支持时间
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或所支出费用。
三、支持内容
(一)企业参展。对我市外贸企业在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在不同地区举办的境外国际展给予展位费不超过最高限额和展位费实际支出额的支持。上一年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外贸企业已申报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参展项目的,本次不能申报,不接受补报。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对在我市税务部门备案的且2016年度以来在外经贸业务方面无违法违规的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给予扶持。
(三)培育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对我市注册的外贸企业入驻省重点培育的展销中心领尚环球品牌建材澳洲直营中心给予每家入驻企业场租、特装、运输、仓储等费用的支持。
具体详情请阅附件1中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10月10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每页加盖公章送区经贸局外贸科(联系人:汤小姐,86293676);另外,纸本申报材料一式1份送所在镇(街)经促局,镇(街)经促局联系人名单请见附件。
对符合条件申报的企业,各镇(街)经促局需出具书面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名单汇总表于2018年10月11日报送我局外贸发展科。
附件:
1.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 南海区各镇(街)经促局联系人名单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