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量:1876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12-12 / 2022-12-28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展开

  (一) 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各项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 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个专题;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有省级在研孵化育成资助项目且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机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 鼓励粤东西北地区机构积极申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七)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展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6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发动符合条件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未来产业科技园、加速器(验收时达到省级加速器认定条件)、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验收时达到省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并组织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按照《通知》办理。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科技局平台处联系,我局将做好对接服务工作。

  专此函达。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刘燕霞、卓美辰,联系电话:83124161、8312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