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26 / 2020-04-24
事后补助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
1.申报主体
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质押专利的出质人。
(2)申报单位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于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3)依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二)专利保险项目
1.申报主体
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专利保险项目应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效的专利保险项目。
(2)申报项目补贴对象应符合《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3)代理机构购买的服务类保险,补贴标准统计范围限于该机构为广州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购买的专利保险。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和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docx
3.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具体项目的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