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是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4.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5.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9.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201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9月9日。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3号综合窗口。请尚未完成申报的企业积极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只需要在申请书封面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申请材料其他页不需要申报企业盖章。
二、会计师事务所只需要在以下表格盖章处各盖一个章,其他页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1.“七、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汇总表”;
2.“八、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九、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
三、请申报企业核对申报材料无误,并完成盖章后,再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