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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资本化奖励(孵化器10条)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资本化奖励(孵化器10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浏览量: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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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08-19 / 2024-09-13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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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注册地、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经国家和省、市、区其中一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不含市登记和区试点),并通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二)在穗埔府规〔2021〕3号文生效期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通过租金入股、设备入股、货币投入等方式直接投资或引入社会机构投资在孵企业,至该企业在本区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日(以证书日期为准)止,累计投资分别超过10万元和50万元(不含本数);

  (三)在孵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入驻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在孵时间不超过48个月(从事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

  (四)直接投资是指孵化器运营机构作为投资主体,投资本孵化器和其他区内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引入社会机构投资,仅奖励投资本孵化器在孵企业的情形。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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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资本化奖励(孵化器10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3号)第二、三、四、五、六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22〕8号)第二、三、六条,我局将开展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申报单位先在区政策兑现系统(zcdx.gdd.gov.cn)注册,然后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项办事指南地址如下:

  2024年9月13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窗口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业务咨询:伍晓菁 32290813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