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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南沙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七条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奖励)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4年南沙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七条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奖励)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量: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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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
2024-06-28 / 2024-07-19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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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运营主体指的是负责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的企业主体,应负责出资主导项目改造工作;

  3.在资金申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4.申报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注销、吊销等);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承诺,并签订相关承诺书。若申报单位违反承诺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权追回扶持资金,申报单位须在限定期限退回扶持资金;

  6.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升级改造工程涉及租赁商业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2.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

  3.项目投资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即相关申报材料和发票中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4.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是指商业综合体装修改造工程费用,如:项目装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平台系统开发、监测统计等与项目装修改造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包含改造期间支付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经常性开支费用;

  5.改造工程起止时间应在政策有效期内;本次支持的项目投资额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投资额的认定以收付实现制实际付款为准;

  6.2021年6月20日后已获得过同类型奖励、补助(包括商务部门的省级、市级、区级资金)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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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南沙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七条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奖励)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6号)规定,我局现开展第七条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和第八条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奖励兑现工作。请各镇街认真组织实施,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9日,逾期不申请视为企业自愿放弃申请。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index)搜索对应事项名称查看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向政策兑现窗口(南沙人才一站式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办事地址和受理时间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兑现事项的具体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栋10层商务局

  联系方式:020-39910597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