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量:1407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05-22 / 2024-06-07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展开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承诺相关条款的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

  备注:“文化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为依据,按照对应的行业统计代码确定。

  “旅游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为依据。《办法》和本细则扶持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三个类别,分别参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7291”“6110”“786”行业统计分类代码。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须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旅游行业管理机构的许可或评定资质。

  “机构”是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为本区文化旅游行业服务,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的文化旅游领域行业组织。

  (二)企业或机构上一年度在本区举办黄埔区与新加坡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尤其是凸显黄埔历史文化底蕴,宣传黄埔旅游特色,促进多元人文文化交流的合作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组织新加坡、香港、澳门青少年开展具有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研习考察、岗位实习、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文化实习、实践、研习活动。

  2.面向新加坡、香港、澳门大中小学校和青年社团开展主题鲜明的大师班、工作坊等文化交流、培训、体验活动。

  3.与新加坡、香港、澳门企业机构在文艺创作、舞台艺术、文化遗产、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共同开展内容创作、宣传与推广等方面的合作项目。

  4.与新加坡、香港、澳门企业机构开展对接会、推介会、研讨会、展览会等跨区域主题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项目。

  (三)本补贴所扶持的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不包括受相关主管部门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委托开展或已取得其他各级财政补贴的项目。

  (四)申请本补贴的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开展时间范围应在《办法》有效期内。申报单位应在项目开展前(至少提前30天)向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含申请报告、预算、方案)。单个项目限一家企业或机构申请奖励。项目由两个以上企业或机构联合开展的,原则上由项目开展前已向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企业或机构申报。

  (五)项目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安全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应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书。

  (六)项目实际投入费用应与项目规模相符,且不低于30万元。


通知原文
展开

  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机构 :

  为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旅规字〔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补贴”及“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签订承诺书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项目

  (一)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补贴(文旅10条);

  (二)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补贴(文旅10条)。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7日17:00。

  申请单位需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项目预审,并在预审通过后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申请单位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成功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办事指南(见附件)。


 五、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31704467 咨询微信:HPWC2019

  联系邮箱:zcfg@gd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3楼1301房

  (二)“政策兑现”窗口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