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二)政策有效期内产值首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75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当在2020年至2022年内首次达到各产值档次,且企业申请当年产值必须大于2019年产值,并与2019年产值不属于同一奖励档次区间。
(四)企业通过与区内企业转移产能、吸收合并、重组等方式达到相关产值规模的,原则上不予扶持。如确因战略发展需要在区内进行产能转移、吸收合并、重组等情况的,申请企业当年产值需减去被转移、被吸收合并企业上一年度产值,仍达到扶持条件的可以参照本条款予以扶持。申请企业需在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相关数据并提交承诺书,对于违背以上规定,瞒报数据、弄虚作假套取奖励的,企业应主动退回所获扶持金。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办法部分事项的通知
区内相关工业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启动2021年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办法部分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及时间
本次组织申报以下8个事项(详见附件1),事项正式申报时间如下表,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对于符合条件的但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未申请的企业,后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三、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因政策兑现受理期,电话咨询业务量大,多存在占线、无法接听、或其他不能及时接听的情况,请各申请企业认真研究通知、办事指南、政策文件(附件)的相关内容,确有疑问的请尽量邮件咨询,咨询方式详见附件1。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