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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奖励项目)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28
浏览量: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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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2-03-28 / 2022-04-29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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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对象

  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满足功能、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对专业批发市场完成转型升级或转营发展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大小给予专业批发市场开办方相应的扶持奖励。

  (二)支持条件

  1. 在天河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满足功能、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专业批发市场完成转型升级或转营发展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项目投资额需达200万元或以上;

  3. 本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 项目建设期:申报项目应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在发布政策申报通知的上一年度前完成建设;

  5. 项目申报时间不得超过申报项目完工后的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6.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辖区范围内;

  7. 项目投资单位要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即项目申报材料的落款单位和发票抬头应与项目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8. 项目投资额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改造、设备购置安装、平台系统开发、岗位培训、监测统计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将土地出让、征地拆迁以及人员工资、运营水电费、设施维护等经常性开支纳入到所申报项目的投资额;

  9. 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的专业批发市场是2014年2月前开业的专业批发市场。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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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商事主体:

  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入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支持金融业、商贸业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具体政策条款的申报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报的政策

  《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第13、15、16、17、33、34、51、63、64、68、69项条款。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3月28日至4月29日。


  三、支持对象

  政策支持对象是在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在本区注册或运营的金融类机构以及区政府决定的其他支持对象。

  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各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


  四、限制情形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或项目重复申请支持。

  (二)支持对象同一事项或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专项资金不再支持。

  (三)获支持年度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有处罚、失信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正在立案阶段、涉及传销、非法集资等情况的企业,本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四)申报单位和组织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应承诺五年内不将注册登记地址迁出天河区,不改变在天河区原有的纳税纳统义务。如有违反应全额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zjth/tzth/tzzc/thzc/content/post_6935324.html)查看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请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进行注册登记。

  1、点击首页的【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的事项搜索页面。

  2、搜索相应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查看事项详情。

  3、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可点事项名称后的【立即申办】按钮。

  4、点击【立即申办】按钮后,跳转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选择法人登录),如果已经登录则跳转到申报页面。

  5、根据申报页面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

  备注:所有上传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印章或写明“与原件相符”,扫描件应能清晰辨别内容且为文字正向。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接到关于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区商务金融局指定科室,请确保网上上传材料与线下递交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六、政策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政策第13项 支持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金融发展科,020-38622969

  2.政策第15项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批发业、零售业企业)企业服务科,020-38622962;(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商务发展科,020-38623718;(商贸载体运营方)商务发展科,020-38623568。

  3.政策第16项 支持商贸业新业态发展:企业服务科,020-38622874

  4.政策第17项 支持企业特色发展:(服务外包、服务贸易)投资促进科,020-38622696;(专业批发市场)商务发展科,020-38622877;(天河路商圈改造提升)商务发展科,020-38623568

  5.政策第33项 支持企业上市挂牌:金融发展科,020-38622720

  6.政策第34项 支持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发展:金融发展科,020-38622720

  7.政策第51项 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金融发展科,020-38622412

  8.政策第63项 支持风投公共服务集聚:金融发展科,020-38622969

  9.政策第64项 支持科技金融服务集聚:金融发展科,020-38622720

  10.政策第68项 支持股权投资活动举办:金融发展科,020-38622969

  11.政策第69项 支持天河路商圈主题活动开展:商务发展科,020-38623568

  特此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