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发生和资金申报时的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数字技术企业或机构;
(二)项目发生和资金申报时,企业应为国家、省、市、区级的农业龙头企业;
(三)项目能够针对农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本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经营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改造;
(四)新基建十条有效期限内,资金申报时,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
(五)新基建十条有效期内已完成项目建设或改造,具有农业数字化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六)实际投资额包括与该“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相关的硬件投入、软件投入、网络投入、技术人员投入费用(对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的奖励总金额不超过所获得补贴总金额的50%)等,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
(七)符合新基建十条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同时又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或重点项目扶持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企业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扶持进行申报;
(八)申请新基建十条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的企业或机构、个人须承诺对相关政策及约定已知悉,并签订相关承诺书。若企业或机构、个人违反承诺,需主动退回相关补贴资金。
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申报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新基建10条)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新基建”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穗埔府规〔2020〕10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新基建”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1〕2号),我局启动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事项
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新基建10条)
二、受理范围
在2020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期间,已完成农业数字化建设或改造的项目。
三、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30日。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逾期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注册和预审
申报企业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注册和提交预审。
企业应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查看《申请农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新基建10条)指南》,按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
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规定期间内一式两份提交到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三)资金拨付申请
在线办理,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
五、咨询方式
1.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受理部门,即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2.政策申请业务事宜咨询业务主管部门,即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82111771(农业渔业管理科)。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