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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开展降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开展降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量: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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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01-22 / 2021-02-02
事后补助 | 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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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贷款贴息

      1.在广州市设立登记,合规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纳入工信领域的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相关名单。

      3.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银行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和实际到账时间均应在此区间)。

      4.符合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标准。

      5.项目申报至资金下达时止信用评价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6.已经享受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中央贴息的企业不再进行补助。


      (二)降低企业担保成本

      方向一:

      1.在广州市设立登记,合规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广州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2.按要求向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相关财务信息及业务信息。

      3.申报的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

      4. 2020年2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中小微企业以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划分标准。

      5.申报的担保项目担保费率较己公司2019年的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下降1%。

      方向二:

      1.在广州市设立登记,合规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广州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2.由广州再担保提供清单明细的合同、担保费发票复印件为依据。

      3.申报的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

      4.广州再担保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为在广州市设立登记,或在广州市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再担保服务。

      5.申报的再担保项目免收取再担保业务费。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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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降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及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降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降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时间1月21日开放,并在2月2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2月4日前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纸质版打印一式两份盖章,电子版U盘拷贝同步提交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9楼909)。

  二、请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2日

  (联系人:赖菲菲、姚少芬,联系电话:020-8073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