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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量: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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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1-01-13 / 2021-10-20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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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优惠政策: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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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http://www.innofund.gov.cn/zxqyfw/gzdt/202101/3c153dc1af414b19877c3e06e551730b.shtml)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新区)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年度申报通知发布、申报的组织、注册管理、申报信息材料审核、信息抽查、投诉或异议处理、已入库企业季度及年度数据更新、已入库企业的后续跟踪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各区(新区)科技部门应给予优先辅导。市级科技部门牵头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报送。

  二、请符合入库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尽早在评价工作系统提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

  三、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市区各项扶持政策,如:市科创委贷款贴息贴保项目(http://stic.sz.gov.cn/zxbs/flfg/content/post_7392037.html)、市税务局亏损结转政策(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3359382/201807/c3730807/content.html)等。

  四、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及公告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http://www.innofund.gov.cn/zxqyfw/gsgg/gsgglist.shtml)”网。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市科创委:0755-88127373、88125094;罗湖区:0755-22185576;福田区:0755-82918756;龙岗区:0755-28947982;盐田区:0755-25164115、25169067;南山区:0755-26542235;宝安区:0755-83671210;龙华区:0755-21044903、23332799;光明区:0755-88210473、88211780;坪山区:0755-28339213、28318304;大鹏新区:0755-28333242、28333957;深汕合作区:0755-2210097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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