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7-01-01 / 2017-12-31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事后补助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现将光明新区2017年下半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项目拟资助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燕生/唐立
电话:88211092/88211093
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9
邮编:518107
光明新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