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量:5019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04-15 / 2020-05-30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展开

  1.工作机制。各地级以上市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园区有负责日常运营的服务团队。

  2.空间布局。5G产业发展具有相对集中的空间布局,园区总面积一般不少于100亩。可采取“一园多区、一区多点”式布局,可规划部署5G核心区、5G起步区、5G发展区等灵活多样的空间布局模式。

  3.产业基础。5G产业主导地位突出,大型5G企业集聚。珠三角地区园区已进驻不少于5家年产值10亿以上的5G产业链企业,或不少于10家年产值1亿以上的5G产业链企业;非珠三角地区园区已进驻不少于2家年产值1亿以上5G产业链企业,或不少于5家以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5G产业链企业。初步形成骨干企业为主体、专业化分工、上下游产业协作配套的5G产业体系。

  4.重大项目。园区已布局一批5G产业链重大项目,对园区周边及其它相关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

  5.研发创新。园区内设有5个以上5G产业链相关研发机构,其中1个省级以上的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能力活跃,5G成果转化高效。

  6.政策配套。园区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在相关文件中已明确支持5G产业发展的计划或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园区建设,加快5G产业发展。

  7.基础服务。园区交通便利,公共服务、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完备,拥有3家以上投资基金、融资服务、人才培训、技术咨询等平台进驻,可以提供专业性公共服务。园区内已启动5G网络建设。

通知原文
展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便函〔2020〕9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粤府办〔2019〕108号),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我省5G技术领先优势,构建5G产业生态,推动5G应用不断深入,加快我省5G产业集聚发展,现启动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内容

  5G产业园区是以发展5G产业为主导,带动全产业链发展,形成各具特色优势的5G产业发展集聚区。

  (一)5G产业园区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广东省5G产业园区申报指南》。

  (二)择优评选,第二批省市共建5G产业园区数量2-3个,原则上不接受已列入第一批广东省5G产业园的地市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组织好项目建设内容的制定和实施。

  (三)省市共同推进,对5G产业园区建设及重大项目给予支持。

  (四)申报函、申报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我厅(电子信息工业处)。

  附件:1.广东省5G产业园区申报指南

  2.广东省5G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格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郑劲松,电话:020-83133314,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408室,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