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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专利专项研究项目)
申报已结束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专利专项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量:1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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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04-02 / 2020-04-24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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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单位/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和研究队伍,其中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部门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其他单位/部门申报,但总数不得超过3家。

  (二)课题研究人员总人数为10—15人,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研究经验。

  (三)申报单位/部门要根据本指南的重点方向,结合研究积累和工作实际,可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点,紧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进展,体现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对于分析情报类课题,申报单位/部门应当具备专利分析研究经验。

  (五)项目研究时间为6—8个月。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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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国知办函办字〔20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

  二、研究项目申报类型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两类,相关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下载。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请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就拟申报课题做好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材料应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并报送,未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地负责汇总、审核和推荐报送本地区的申报材料;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由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司局推荐报送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

  四、请推荐单位在拟推荐的《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专项研究项目每类推荐均不超过5项。请将《申请书》纸件统一寄送至我局相应项目联系地址,将《申请书》《论证表》《汇总表》电子件统一发送至我局相应项目联系邮箱。《申请书》《论证表》文件名中请注明课题名称,《汇总表》文件名中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电子邮件标题中请注明“课题申报”和推荐单位名称。

  五、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人:王浚丞 尹 鹏

  电 话:010—62084614 6208520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研究处

  邮 箱:ruanketi@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

  联系人:王 涛 孙 琨

  电 话:010—62086068 6208619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研究处

  邮 箱:xswyh@cnip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论证表

  4.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5.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6.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

  7.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论证表

  8.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汇总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