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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0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业互联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2020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业互联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
浏览量: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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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10-25 / 2019-12-10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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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其中,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须由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牵头,联合体原则上不少于3家单位。

  (二)规模化个性定制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并已完工;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须在申报通知截止时间前开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工,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在规定建设期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投资结构合理。

  (四)支持两化融合贯标评定,是在获得省“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基础上,对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未获得市财政贯标评定奖补资金的企业给予奖励。(企业无需申报具体项目,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申报材料要求)。

  (五)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获得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列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工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供应链试点示范,已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或已签订接入合同的企业优先予以扶持。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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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2020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业互联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穗工信函〔2019〕1550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广州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加快推进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提高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现发布《2020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启动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原则与重点

  资金使用遵循“统筹集中、突出重点、雪中送炭、滚动支持”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广州市加快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穗府规〔2018〕1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设立技术改造、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5G产业化发展、创新应用共六个专题。

 

  二、资金支持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

  (二)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扶持2项竞争性扶持项目。

  (三)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本通知中的专题三产业园区建设中方向二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建设补助、专题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的所有方向、专题六创新应用中的所有方向除外。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除外)。

 

  四、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会同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gzii.gov.cn/或http://gxj.gz.gov.cn下载。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本次申报自2019年10月25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2)

  1.企业申报流程:(10月25日-12月10日)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申报单位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10月25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12月10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12月23日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10月25日-12月25日)

  (1)申报系统10月25日开放至12月23日,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12月23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12月23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分专题汇总,须在12月25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直接交相关专题方向的主管处室。系统推荐时需将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