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为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㈠ 基础条件
⒈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场馆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m2,其中属教育、文化场所的,不少于1000m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技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生产现场等场所的,应不少于500m2。
⒉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购置活动设施和器材,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㈡ 管理制度
⒈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列入本单位日程工作计划,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基地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讲解、接待、辅导人员。
⒉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少年科技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实行科技教育活动项目责任制。
⒊建立基地和有关部门、学校的协调联络制度或共建制度。
⒋建立对外接待制度,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技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生产现场等场所,向社会公众开放时间每年应不少于60天。公布开放时间和内容,对青少年收费优惠或免费。
㈢ 科普活动安排
⒈开展参观、动手实践、交互式活动并提供资料,有固定的活动场地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器材。
⒉结合实际设立1~2个可供青少年参与的专门课题;每年组织2场以上有专业特色讲究实效的科技活动;定期更新科技教育知识的展示内容。
⒊配合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青少年科技教育水平和全民科技素质,发挥科普基地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广东省科普事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以及对已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进行复核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定社会主体及其承接相关职能的通知》(粤科函人字〔2017〕1727号)的要求,由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
请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办法》(粤科政字〔2002〕213号)的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证明材料(见附件2)一式6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审核后汇总报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
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复核工作
请各地有关部门组织2018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复核工作(名单见附件3)。复核材料包括:《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考核调查表》(见附件4)、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工作报告,申报单位证明材料按照《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复核标准表》(见附件5)的要求提供。复核材料共一式6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审核后汇总报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
本次复核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以材料考核为主,视情况对相关基地进行实地考察。逾期不报将按程序取消基地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优先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相关科普基地申报;
2.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网站查询下载(http://www.gdpanet.cn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 江慧霞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508室(510070)
电 话:020-87688523 13480257893
传 真:020-87688523
电子邮箱:gdpanet@163.com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