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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0
浏览量: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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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01-30 / 2019-02-18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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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 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 年版)》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成套装备售价在 100 万元以上,单台装备售价在 50 万元以上,总成、
核心部件售价在 1 万元以上。
       (二)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已完成固定投资额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50%。
       (三)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内有贷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
       (四)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投资在 3 亿元以上(含 3 亿元)。
       (五)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申报项目应为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平台必须是公共服务性质,总投资在 800 万元以上,具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服务资质和能力。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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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摸清我市装备制造造业的项目情况,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储备,现决定开展项目征集工作,请企业填写附件3表格,并于2月18日前报送至我局。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联系人:邱韵桦;固话:82340856;邮箱:5538758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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