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2018-04-26 / 2018-05-25
资质荣誉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15号)、《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试点城市和骨干企业申报工作。
申报单位应结合城市产业结构、流通业发展实际、消费需求及现有仓储配送设施、企业现状、组织方式等,组织物流配送调查,分析城乡配送需求,找准物流配送短板,结合实际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以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培育指导城乡配送骨干企业,推进城乡配送组织方式创新和集约发展为目标,促进城乡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
请于5月25日前,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骨干企业培育指导方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汇总到我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
广东省商务厅
2018年4月26日
(联系人:何琼锋,电话:3881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