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
2018-11-12 / 2018-11-16
事后补助
(一)企业参展:对我市外贸企业在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在不同地区举办的境外国际展给予展位费不超过最高限额和展位费实际支出额的支持。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对在我市税务部门备案的且2016年度以来在外经贸业务方面无违法违规的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给予扶持。
关于印发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商务局,有关企业(单位):
为规范我市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文)精神,我局制定了《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docx
大型骨干企业参展项目信息登记表.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梁贵超,电话:22819210;翟换明,电话2280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