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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2018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已结束天河区2018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量: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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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05-11 / 2018-07-11
事后补助 |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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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香港、澳门的高校及科技园。

       2、其他条件

  ⑴港澳项目注册落户的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年龄在18-45岁之间(含)的港澳籍人士或正在港澳高校就读且就读时间超过3年的非港澳籍人士。

  ⑵港澳高校、港澳科技园推荐项目与港澳青年自行申报创新创业项目不重复、不交叉;“天英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与“天英汇”大赛其他项目不重复、不交叉。

  ⑶具备签约资格的港澳高校须进入国际高等教育咨询机构QS最新一期公布的“亚洲大学排名”且排名在前200名(含)。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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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河区2018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香港、澳门的高校及科技园。

 

      三、具体项目

  (一)港澳高校、港澳科技园推荐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在港澳高校、港澳科技园与天河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后,即具备推荐资格;单个港澳高校、港澳科技园推荐的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个;由申报单位对照支持项目,按本单位真实情况填写《天河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支持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予以申报(详见附件1)。

  1、支持项目同一项目可以同时获得落户奖励和租金补贴两项支持。

  ⑴落户奖励。每个支持项目给予10万元人民币落户奖励。

  该奖励采取前期资助方式,获得支持的项目在天河区注册成为独立法人企业后可获得落户奖励(须提供注册成功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

  ⑵租金补贴。该补贴采取事后一次性资助方式,企业成立时间满12个月后可申报租金补贴(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等有关材料)。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前6个月对项目办公场地给予100%租金补贴,后6个月给予50%租金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其他条件

  ⑴港澳项目注册落户的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年龄在18-45岁之间(含)的港澳籍人士或正在港澳高校就读且就读时间超过3年的非港澳籍人士。

  ⑵港澳高校、港澳科技园推荐项目与港澳青年自行申报创新创业项目不重复、不交叉;“天英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与“天英汇”大赛其他项目不重复、不交叉。

  ⑶具备签约资格的港澳高校须进入国际高等教育咨询机构QS最新一期公布的“亚洲大学排名”且排名在前200名(含)。

  3、申报材料

  ⑴天河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支持申请表;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⑶港澳高校、港澳科技园推荐书;

  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⑸租赁合同和发票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⑹受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需要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

 

  四、申报受理部门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申报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交到受理部门。

  受理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2号楼1010室联系人:幸平肖志平

  电话:020-38622839

  邮箱:thqzscqj@163.com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