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 1970-01-01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事后补助
东莞市关于拨付第三期“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的通知
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第三期“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共800000元。请有关企业及时查收款项,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并加强项目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保证专款专用,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能。同时,要自觉接受部门日常检查监督,配合做好项目进度汇报、审核验收、绩效评价及审计等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22802062咨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