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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量:697
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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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评审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市委宣传部近期指导市文联开展了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对17个项目进行资助(奖励)。其中,重点题材创作项目5个,文艺展演项目2个,配套项目1个,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表演奖项目9个。

  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扶优扶强、强化监督、专款专用”原则,现将拟入选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12日。如发现拟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他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反映。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0楼36室

  联系人:赖女士 梁女士 电 话:0769-22836596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