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02-15 / 2022-12-15
奖励
平台经营方及平台入驻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增城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确保纳入限上或规上企业统计;
2、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业务,并在取得合法经营权后方可进行运营,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3、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经营、税务、金融等风险应由平台经营方或企业方承担;
4、平台经营方需对入驻项目平台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保证入驻企业有足够资质且申请年上一年无不良违法行为;
5、项目平台内所有在统企业承诺自进驻日期起20年内不得迁出增城;
6、平台经营方及平台入驻企业需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关于印发2022年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平台(现货交易)奖励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增科工商信字〔2022〕9号
开发区园区发展局、各镇街:
为推动我区商贸业集聚发展,支持供应链平台(现货交易)做大做强,根据《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事项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我局配套制定了《2022年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平台(现货交易)奖励事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发动辖区企业申报,并依照申报程序和时间将企业申报材料(含初审意见)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我局商贸管理科。
特此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9日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2731392,邮箱:zcjms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