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3〕14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查和综合评审等程序,并经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6-2017年度新认定及通过考核总部企业和拟奖励补贴总部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